然后侦探陷入癫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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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白痴导演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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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材魁梧的鱼叉手又回到了茅斯人号的了望台上,仿佛他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里。他的双眼定定地注视着地平线上的某一个点,仿佛那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等待着他。

而亚哈柏船长已经不见了踪影。他在孪生鲨被拖上甲板后就回了船舱,并不打算参与水手们的宴会。

香喷喷的烤鲨鱼上腹很快就让瑞文忘记了这两人的缺席,他的牙缝间尽是油脂的香味,手里还拿着一大碗牡蛎汤。他的同伴们同样吃得不亦乐乎,船上的猫儿吃饱了,一只只团在了甲板上和船舱里,变成了一个个打呼噜的毛球。

“下锚,我们今天在这里过夜,就不安排了望台上的轮班了。”

帆船们纷纷往水底投下了船锚,有些锚钩上还带着虾笼和蟹笼,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这片海域。海面上灯火通明,数百盏鲸油灯发出的光比灯塔还要明亮,让这里看起来就像一座漂浮在水面的小岛!

“等到船员们的鼻子都长回来,我们就继续向北航行。”

茅斯人号的帮工和轮机长正在忙着修复被鲨鱼尾巴打凹的船身。为了报复,他们刚才狠狠地吃了一顿鲨鱼尾肉。

瑞文将目光投向茅斯人号旁边的“贝壳号”,看见了刚上船的年轻水手夏伯,第一次对上鲨鱼的他显然不敢像其他船员一样割下鼻子,勇敢地直面鲨鱼,而是全程缩在了船舱里。此时此刻,他的表情充满愧疚,仿佛他让一整船的人蒙羞。

“每个刚上船的人都这样。”

他的昔日好友艾森带着一群水手走近,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
“我们都有适应的过程。我一开始的时候也怕得不行,那时贝壳号被一只巨大的船蛸缠上了,我还记得它的触须和口器,比人的脑袋还大上好几倍。”

“但我们不会责怪任何一名水手的胆怯,这是人之常情。”

“你的未婚妻......”夏伯嘟囔道:

“她在岸上一直都记挂着你,艾森。每次我跑船回来,她都会问我,有没有捕鲸船队的消息。”

“我会一直想念她。”艾森露出了微笑,但丝毫不为这个消息动摇。

“但我们终将向着海洋的彼方前进,直到完成船长的夙愿,这是我们作为水手应尽的责任。他为我们开辟了伟大的航线和崭新的认知,你很快就会感觉到这份理想的伟大!”

瑞文发现,越是在船上待得久的水手,对陆地的记忆就越是淡薄。他们不谈论陆地上的任何人,物件和事情,取而代之的话题是船上和海里的一切,仿佛他们生在船上,船就是他们的母亲。

而那些刚来几个月的人则依旧会偶尔记挂起岸上的琐事,他们等待在岸上的亲人和恋人,存在银行里的钱,市集上的杂耍表演和占卜师的预言。对于他们来说,船依旧只是一个临时的栖所,但当他们开始谈论狩猎鲸鱼的精彩故事时,所有关于陆地的事情同样会被立刻抛到脑后!

这支船队至少捕猎了一百头鲸鱼!

每头鲸鱼的故事都有人记得,脍炙人口,被每一位老水手描述得绘声绘色。他们了解鲸鱼的一切,它们身上的每一个特征,寄生的每一个巨型藤壶,鳍和尾巴的大小,叫声的高低。

以及那三只眼睛在临死前流露出的,慈悲而哀怨的眼神。

“它在生命的最后将目光投向了风速号,心脏里插着她那尖锐的撞角,血顺着撞角流到了船头,将甲板染得通红......”

“火珊瑚号在和它搏斗的时候断了一根桅杆,把甲板砸出了一个大洞。女神在上!我那时差点以为我要和船一起沉进海底去了......”

“它绕着特蕾莎号和医生号洄游,始终聪明地游离在鱼叉枪的射程外,我们一度和它陷入了僵持,船底还在漏水。幸亏茅斯人号及时赶来支援了,魁魁格的鱼叉要飞得比鱼叉枪远两倍,不,三倍!要知道,至少有二十头鲸鱼是他亲手结果的!”

酒足饭饱后,船员们在甲板上讲述起了各种各样的鲸鱼故事。瑞文通过跳板在甲板间走动,聆听了好一会儿。魁魁格的名字出现在了绝大多数故事里,他是亚哈柏船长身边最老的一名船员,甚至比茅斯人号的到来还要早。在大部分老水手口中,他自他们上船的时候就已经在以实玛利号上了。当时,船队只有五艘帆船,后来,茅斯人号上的鱼叉手死了,他就住到了那艘船上。

“他是船上的不朽传说!只要有魁魁格和以实玛利号,这支船队就永远不会被鲸鱼打败!”

“别说那些小鲸鱼,以我们现在的能力,就连那遮天蔽日的裴廓德也不在话下!”

“听说这次船长就要去讨伐那条大鲸鱼了。我们现在的航向就是追着祂去的。”

“祂不过是一条比较大的鱼,我们可是一千多个经验老到的水手,无畏的战士!”

“人定胜天!总有一天我们会战胜那些巨大的家伙,为人类开辟出全新的航道!”

听够了水手们的吹牛,瑞文返回了自己的船长室,舒舒服服地躺在了床上,鲨鱼肉似乎并不好消化,他消食消了好一段时间,胃里还是有些饱胀。

他没关门,任由海风从门缝吹进来,拂过自己的脸颊,等待着必然会来的访客。

“梅乐斯,进来吧。”

梅乐斯从门缝里挤了进来,顺势跳到了他的床头,窝了起来,毛茸茸的尾巴扫着他的脸颊,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。

小老鼠阿祖窝在梅乐斯背上的毛里,也把自己团成了一个小球。一天的这个时候是三者最舒适惬意的时间,瑞文找到了自己新的猫咪枕头,垫住了自己略显沉重的人类身躯。

尽管这并不是他一生中最好的时光,但他依旧在这短暂的温暖和呼噜声中,再度寻得了一丝幸福的影子。

............

纽约市,时代广场边缘。

瑞文百无聊赖地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,看着一只只胖成球的灰鸽子。一名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留着小脏辫,在街对面弹吉他。不时有人驻足聆听,往他平放在地上的吉他盒子里丢入一美元纸钞。

一美元......市值差不多等于100烈洋啊,他在心中想道,将目光投向那青年的脸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近视,他看那人的五官有些不清晰,但对方的脸上的确是有五官的,鼻子很挺,眼睛是很浅的蓝色。

每一位行人的脸上都有了眼耳口鼻,表情都相当自然。

“喏!”

下一秒,一罐冰可乐就冷不防地怼到了他的脸上。

查理从身后用可乐偷袭,拇指啪地拉开了易拉罐拉坏。

“你这家伙!!!”

瑞文还没骂完,可乐就进了眼睛。他用力揉了几下,没理对方,继续埋头在自己手中的书本上。

如今的他,是一名就读纽约大学数学系的21岁交换生。课业实在太重,他甚至没时间去剪个头发,一头乱发已经长到了肩膀。

“原来你到这来了,我满世界找你。”

查理把可乐塞到瑞文手里,伸手环住了他的肩膀。

“你这就调理好了?”瑞文斜眼看了看对方。

“前段时间不还一直萎靡不振,不和我说话吗?”

“我不是萎靡不振。我在忙着打点这里。我已经知道错了,看,这次我没加任何不该加的东西。”

“看起来的确比之前好多了啊!”

瑞文再度环顾四周,不仅仅是人们都有了脸,整座城市的逻辑和细节都丰富了起来。花朵摇曳在路边的花圃中,还带着清晨的颗颗露珠。车流中多出了各种各样的豪车,奔驰,宝马,雪福来,法拉利......

“这是怎么做到的?”

“我说过,我不是毫无长进的。”

查理翻过长椅椅背,坐在他身边,挤了他一下,啪地打开自己的可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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